双胞胎胎死腹中,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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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一孕妇怀孕35周时
双胞胎胎死腹中,谁之责?

记者 刘海泉 文/图
躺在床上的贺勤满怀悲伤
划圈处标明了使用禁忌
 

2013年8月26日,对于年轻的贺勤来说,是噩梦般的一天。当天清晨,已在她腹中孕育超35周的双胞胎,双双夭折。据贺勤说,事情的起因源于治疗下肢皮肤瘙痒。意外发生后,医生开具的两种药品遭质疑:“克痒舒洗液”,禁忌栏标明“孕妇不宜使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明明是孕妇慎用,却连续注射三天。

双胞胎胎死腹中,是医生的疏忽大意,还是患者自身的原因?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孕妇接受皮肤瘙痒治疗

26岁的贺勤,家住宿松县凉亭镇枫驿村。“8月21号我到镇上医院诊治,主治医生陈九红简单检查后,叫我先到县中医院进行全面检查。”贺勤听从了医生的建议。8月22日,在家人陪同下,赶到县中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为晚孕双胎,胎位胎心音正常。8月23日下午,贺勤拿着县中医院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再次到凉亭医院治疗皮肤瘙痒症。

“陈医生给我开了丹参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前后输液三天。”指着医院的处方单,贺勤告诉记者,陈九红给自己开具的药,回家后发现孕妇慎用的使用说明,但仍然选择相信医生,却不料是那样结果。

腹痛之后,双胞胎胎死腹中

8月26日凌晨4时许,贺勤出现腹部坠痛症状,随即被送到凉亭医院。贺勤的丈夫段艳华声称做梦也想不到,当天7点半左右,贺勤先后分娩两个死胎。

在段家人提供的药品和凭据中,记者注意到,一种名为“克痒舒洗液”,其中禁忌栏标明“孕妇不宜使用”字样;另一种药为“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公开资料显示,该药“孕妇慎用,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出现死婴和胎盘坏死这一严重后果,与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段艳华认为,医院存在明显医疗过错,必须全部担责。

医院称诊治无误,正在做医疗鉴定

9月23日,凉亭镇中心卫生院向记者出示了关于此事的说明。说明上表示,8月21日,贺勤来该院产前检查,妇产科医生接诊检查后建议前往县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患者及其家属8月22日前往县中医院检查,中医院建议住院,患者拒绝住院,8月23日返回镇中心卫生院,要求在该院治疗。患者治疗2天后瘙痒症好转,每天听诊胎心音正常。

该院认为,患者出现胎死宫内,与医院的治疗没有关系。并列出了几点理由:

地塞米松为“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简称ICP)的首选药物,患者认为地塞米松是造成胎儿宫内死亡的原因是不成立的;“ICP”、“双胎妊娠”属高危妊娠,医院及上级医院医师均诊断无误;中医院出示“出院小结”可以证明,出现“脐带真结”胎儿会迅速死亡。

妇产科专家:事件中两争议用药,应慎用

针对段家所质疑的药物,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专家陈医师谈了自己的个人看法。

“克痒舒洗液一般不会向孕妇开具,如确有需要,要由皮肤科医生进行确诊,酌情用药。而地塞米松属于C类药,一般不用。像一些大型综合类医院,针对孕妇的用药一般都是A类药,如果确实需要用C类药,也应该慎用。”陈医师同时还表示“胆汁酸高,能否确诊为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还要根据当时的检查情况而定。”

截至记者发稿获悉,在凉亭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局等单位的协商下,医患双方同意走司法程序,并于9月22日,将相关材料上交安庆市有关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相信未来这份鉴定结果,会最终揭开双胞胎胎死腹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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