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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企业,按规定给予创业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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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企业,按规定给予创业服务补助
我省强化民企孵化培育
 

星报讯(记者 张华玮) 今年8月29日,省人社厅发布了《安徽省民营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入孵化基地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多项扶持政策。另外,对认定的民营企业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落实统一孵化政策和创业服务的,根据吸纳企业户数,按规定给予创业服务补助。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补助资金用于抵缴民营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生产经营性支出等。

事实上,从今年年初开始,我省就一直在强化民营企业孵化培育。安徽首个“科技创业苗圃”也是今年年初启动的,经过半年时间精心培育,有13家皖企“种苗”已成功孵化。

在强化民企孵化的同时,我省商务部门也在积极支持民企“走出去”,今年上半年,安徽省商务部门共支持1300余家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累计实现出口成交2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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