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贪图一万元钱财,宿州市民警高某为案件嫌疑人制作虚假立功材料,使其轻判(本报曾报道)。昨天记者获悉,民警高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悉,41岁的高某是宿州市埇桥区公安分局民警。另案上诉人接某,为能在二审审判时得到从轻、减轻处罚,遂找到其在公安机关的一位朋友,希望其能提供立功证明。这位公安朋友找到同事高某帮忙。于是,高某违法为其提供相关立功材料,事后收到对方送的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