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初次办理户口簿,取消工本费、档案保管费5元/人·月降至3元/人·月、原来的签证费每份30元被取消……昨日,合肥市物价局发出通知,明确了合肥应取消、免征、缓征、降低的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合肥市物价局要求,收费单位要在本月底前完成变更和注销手续。
在34项收费政策中,还有“大篇幅”涉及水电价内容。根据规定,从生产源头上,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用电亦要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而在流通环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水,已按要求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尚未简化分类的,按照工商业用水价格中的较低标准执行。
政策还鼓励支持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超市、百货商场、零售商店等)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住宅小区非经营性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电、用水,执行居民用电、用水价格。住宅小区不具备分表计量改造条件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供水企业根据上年度实际用量,与用户签订定比定量协议。
此外,政策规定,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得强行要求企业入会、索要会费,不得向企业索要赞助、宣传费等,严禁向企业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