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肥西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故意伤害案,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两起案子的当事人轮流当着被告人与受害人。原来,两男子酒后因误解起纠纷,互殴一番后又挥刀、抡拳“大战”一番,互伤了对方。
今年4月11日晚,颜某和丁某应邀来到肥西的阿成(化名)家吃晚饭。席间,他们结识了阿成的舅舅孔某。
饭后,因丁某醉得比较厉害,没走几步便躺倒在路边,恰好路过的孔某让颜某打电话给阿成,让他安排车子送一下。颜某表示不需要。岂料醉意已浓的孔某认为自己“好心被当做驴肝肺”,遂与他发生争执,期间,两人还发生互殴。
附近居民闻讯后赶来将他们拉开,事情原本应到此为止,但孔某回家后越想越气,便带着两把菜刀重返原地。当时,颜、丁二人均站在路边等车,因夜色朦胧,为了确认哪一个是颜某,孔某遂大喊丁某的外号,颜某以为是熟人,遂代醉醺醺的丁某答应了一声。一听正是颜某的声音,他随即挥刀朝其砍了几下。当看清砍人者正是刚才发生争执的孔某,颜某遂朝对方小腿位置连踹几脚,致其骨折。
警方接到报案后,将持刀砍伤颜某的孔某传唤到案,并以故意伤害罪对其立案侦查。6月5日,颜某得知自己也涉嫌故意伤害罪后,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7月23日,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颜某支付孔某1万元损失费,而孔某则支付4万元损失费给颜某。
昨日的庭审中,两人均对自己酒后的鲁莽行为表示后悔,同时,也对对方的行为表示谅解,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