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燕赵晚报》报道 8月31日上午,河北保定市原曲阳县七里庄村支书刘会民涉黑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20名被告人,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等11项罪名。其中,曾一次收取某房地产老板10公斤黄金好处费的刘会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受到法律严惩。
被当地称为“曲阳第一村”的七里庄位于曲阳县城西南,人口上万。由于紧临京昆高速,地理位置非常优越,当地新兴工业园区和教育城项目先后落户于此。
2009年下半年,曲阳县政府决定在曲阳县恒州镇七里庄村征地用于建设廉租房项目,并要求七里庄村干部协助政府进行征地工作。2011年6月,曲阳县人民政府与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曲阳县教育城等项目建设合同,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由刘会民与大同市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洽谈征地及补偿事宜。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间,刘会民分多次收受李某某好处费人民币共计5270万元,并于2011年7月收取李某某9999成色黄金10公斤,价值人民币311.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该涉黑犯罪组织共实施受贿、贪污、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及其他违法事实18起。
法院8月31日宣判,刘会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村会计刘志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