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无故2次或因故4次以上缺席常委会会议,或被建议辞去委员职务。昨日,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管理意见(草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办法(草案)》提请审议。
按照请假办法草案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无故1次或因故2次以上缺席常委会会议的,应向会议作出书面说明;无故2次或因故4次以上缺席常委会会议的,除特殊原因外,建议辞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