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庭审纪实
2013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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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庭审纪实

薄熙来(资料图片)
 

(上接23版)

涉嫌贪污

公诉人指控,2000年,薄熙来担任大连市委书记期间,直接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2002年工程完工后,上级单位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政府。王正刚以工程涉密、款项不好入账为由,向已调任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笔工程款。

证人作证 500万工程款给薄熙来补贴家用

王正刚在出庭作证时说,我第一次向薄熙来请示时,他表示考虑考虑再说。过了一周,我又去沈阳见薄熙来。我想,这笔工程款大连没有其他人知道,不如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也算表达我对他提拔任用我的感谢。当与薄熙来见面时,我就对他说了这个想法。薄熙来想了一会儿说:那就这么办吧,具体的事你去找薄谷开来。

薄谷开来证实,薄熙来在辽宁任省长期间,一天,他告诉我,“王正刚想找你一下”,我说他找我干什么,薄熙来说,你的律师事务所不是关了吗,你不是老埋怨我吗?王正刚可以帮帮你的忙,给你一笔钱,数额挺大的,薄熙来让我和王正刚直接谈,当时我就明白了。因为当时我律所关了,我陪瓜瓜在英国读书,开销又大,钱比较紧张,瓜爹是非常清楚的。

多名证人的证言和检察机关从多家银行调取的转账凭证均表明,从2002年5月到2005年3月,从上级单位拨付的500万元工程款陆续全部转到了薄谷开来指定的账户。薄谷开来亲笔证词说:“事情完成后,我告诉了薄熙来是如何处理的。事情都办好了,王正刚给的钱收下了。”

回答提问 “我模模糊糊记得有这个事情”

法庭上,薄熙来在回答公诉人提出的王正刚是否向他汇报过这个工程、是否汇报过上级单位拨付500万元、是否提出将这笔款项给他“补贴家用”等问题时,称他记不清。薄熙来说:“我现在印象模糊,在组织审查我的时候他们提到过这个事,其实我印象里已经没有这个事情了”,“我记不清了,但办案人员向我提示后,我模模糊糊记得有这个事情”。薄熙来还提出王正刚证言不合常理、不可信。

公诉人指出,在上级单位拨付500万元公款后,经王正刚提议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让王正刚和薄谷开来具体商议,并给薄谷开来打了电话。这些事实得到王正刚的当庭证言和薄谷开来的亲笔证词相互印证。

薄熙来及其辩护律师提出,起诉指控贪污罪的主要依据是王正刚证言,但综合全案证据可以证明,王正刚没有去见过被告人,也没有去说过500万元工程款的事情。

公诉人表示,尽管被告人辩解其没有贪占故意,但证人证言内容一致,均指向被告人。不仅有王正刚、薄谷开来的证言,还有帮助转款的相关证人的证言,上述500万元公款落入薄家私囊的整个过程是清楚的、连贯的、完整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

涉嫌滥用职权

2012年1月至2月间,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一案(“11·15案件”)被揭发、王立军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被免、王立军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这一连串事件背后,作为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又有哪些所作所为?起诉书指控:薄熙来“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打”——打了王立军耳光并摔碎茶杯

2012年1月28日,薄熙来听取了王立军关于薄谷开来涉嫌杀人的汇报。次日,他斥责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打了王立军耳光并摔碎茶杯。

在法庭上,证人王立军回忆了当时的场景。王立军称,薄熙来对我进行打骂,实际上是用暴力进一步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让我继续对“11·15案件”进行调查。

当时也在场的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的证言印证了王立军的说法:薄熙来把我也叫去,还当着我面打骂王立军、摔茶杯,也是在做样子给我看,目的是要震慑我,好让我别再说出薄谷开来有杀人嫌疑这样的话来。说白了,薄熙来就是用他的权力阻止公安机关继续对“11·15案件”进行侦查。

“查”——调查揭发薄谷开来杀人案承办人

法庭调查显示,在打完王立军当天,薄熙来根据薄谷开来的要求,同意由时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吴文康对根据王立军授意以辞职信方式揭发薄谷开来杀人案的“11·15案件”承办人王智、王鹏飞进行调查。

王立军叛逃后,按照薄熙来的要求,重庆市公安机关对王鹏飞进行审查,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经薄熙来提议和批准,重庆市委组织部取消了王鹏飞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

“免”——违规、越权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职务

2012年2月1日下午,薄熙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按照薄熙来的要求,市委组织部于次日宣布了该决定。

薄熙来在法庭上说:在这个问题上我考虑得不慎重、有失误。现在一直说我免掉王立军局长的职务,这是错误的,我只是调整了王立军的分工,让他负责工商、教育、科技,我绝无贬低他的意思。

审判长问:被告人薄熙来,你刚才所说的意思是,你对王立军是调整分工,不是免去他公安局局长的职务,是这样的吗?

薄熙来答:我确实是免掉了王立军的公安局局长职务,但这是一个调整分工的过程。

公诉人出示的书证表明,中央规定,地方党委决定任免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征得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同意。相关证人证言指出,在有几位同志提醒的情况下,薄熙来仍旧违规、越权决定免去王立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阻”——采取一系列手段阻止继续查办案件

王立军、王智、王鹏飞等人在证言中均指称,薄熙来当时作为重庆市主要领导,在有人向其揭发其妻涉嫌杀人后,非但不要求对“11·15案件”重新调查,反而采取一系列手段阻止继续查办案件。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2012年2月6日王立军叛逃后,薄熙来纵容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薄谷开来参与王立军叛逃事件的研究应对,并同意薄谷开来提出的由医院出具王立军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意见。2月7日,薄谷开来和吴文康协调重庆有关医院出具了王立军“存在严重的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虚假诊断证明。2月8日,薄熙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消息。公诉人指出,这些行为造成的后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严重质疑,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推”——表示滥用职权行为跟自己无关

在就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事实进行质证的过程中,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提出,王立军、薄谷开来等证人与薄熙来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其证言的客观性、真实性存在疑问。薄熙来还表示,滥用职权行为跟自己无关。

公诉人认为,王立军当庭证言与庭前证言一致且与其他证人证言、书证相互印证,真实可靠。

公诉人指出,一系列证据证实: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和不正确履行职权,是导致“11·15案件”不能及时依法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庭审前后

8月26日上午,控辩双方展开法庭辩论。11时许,经薄熙来本人同意聘请的辩护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贵方、王兆峰开始发表辩护意见。辩护人说,被告人在庭前告诉我们,他依赖我们,相信我们,相信我们的职业忠诚和职业能力。

庭审结束时,李贵方在法庭内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庭前,我们依法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复制了相关证据,并20多次会见被告人,就辩护思路等与薄熙来充分交换了意见。在这几天的庭审中,我们主要是围绕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相关诉讼程序进行辩护。特别是对被告人和我们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一些问题,我们依据事实和法律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我们相信,法庭能够在充分重视和听取辩护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据记者了解,在案件侦查阶段,办案人员调查了97名相关当事人和知情人员,掌握了大量证据,并依法告知薄熙来有权委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提讯了被告人,既注意收集有罪供述,也对其合理辩解依法研究认定。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安排专人为辩护人查阅案卷提供了帮助。

济南市天桥区居民孔祥英说,我是第一次旁听涉及高级别官员案件的法庭审理。通过旁听庭审,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案情。薄熙来曾经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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