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曾因ATM取款机故障而盗取17.5万元的许霆,于2012年5月执行完了5年的刑期。今年7月4日,许霆到涉案银行要求打印交易账单遭到拒绝,后许霆委托律师到广州越秀区法院起诉广州银行恒福支行。记者27日从广州越秀区法院处证实,经审核后,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该案。
起诉书中说,2013年7月4日,许霆前往广州银行恒福支行,请求打印其涉案账户一直以来的明细对账单。但银行方面却口头拒绝了许霆的请求,也未给出任何书面说明或书面答复。许霆诉请法院要求判决银行方面向许霆提供其开户至今的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据了解,许霆还一并提交了相关的诉讼证据,包括当时开户的借记卡申请表,广州银行恒福支行的主体身份材料等。
据了解,广州越秀区法院经过依法审查后,认为此案符合法定受理条件,8月22日决定立案受理。目前,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已送达被告,银行方面尚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