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卫生院,在“肥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补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后,柿树岗乡李塘村村民唐来法露出难得的一丝笑容,不久,他就能收到儿子马亚东的大病保险补偿金102207.03元。
肥西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姚平介绍,大病保险是在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根据合作医疗的可报销政策,有一个20万元的封顶额度,而大病保险,在此基础上对高额费用还可再报销。以马亚东的医药费来计算,治病花去40多万元,其自费部分合规可补偿的金额达10万余元,加上前期报销的20万元,补偿率达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