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自制探矿仪行骗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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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自制探矿仪行骗500万

刘伟 记者 胡昊
晏某自制的“探矿仪”
 

晏某使用自己发明的探矿仪,谎称探矿精确率高达百分之百,多次为北京一矿业公司勘探矿藏并布置钻孔坐标,致使这家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万。8月22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大诈骗案。

现年67岁的晏某原系吉林油田物探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地质勘探工作。退休后,晏宣称其发明了精确率高达百分之百的“全方位无障碍探矿仪”,并借此为多家矿业公司探矿。

经他人介绍,北京向辰和力矿业投资公司与晏某约定:晏某每探一个区域收取探矿费20万元;若被探区域存在可供开采的工业矿体,则由晏某进行钻孔技术指导,每个区域另外收取布孔费40万元。

根据协议,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期间,晏某带着徒弟先后赴甘肃、辽宁、河南等多地进行勘探,虽然未探得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却多次从向辰和力公司获取百余万的探矿费用。

2011年6月份,在收取了向辰和力公司预付的220万元巨额探矿费用后,晏某对安徽省定远县、绩溪县、东至县等数十个区域的“勘探”,晏某对向辰和力公司称,定远、绩溪、东至等地发现大量矿藏,且其中八个区域拥有可供开采的工业矿体。

向辰和力公司斥资2600万元对八个矿区进行收购,并向晏某支付了200万元的布孔费。2012年春节后,向辰和力公司根据晏某设置的坐标开始钻孔施工。钻孔最深达528米,但均未钻探到任何矿体。权威检验结果显示:送检的岩芯未发现矿体。随后,晏某的“发明”也被鉴定称:未发现此设备有探矿功能。

经依法审理,法院认为晏某虚构探矿事实,骗取510万元,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另依法追缴非法所得返还向辰和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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