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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储架发行 需先完善再融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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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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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储架发行 需先完善再融资制度

曹中铭
 

据报道,证监会正在研究上市公司再融资试行储架发行制度,未来再融资的定价会更具有弹性和市场化。所谓储架发行制度,即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制度。如果该项制度最终能够实施,对上市公司而言无疑是一次申请、多次受益,对A股而言又多了一项制度创新。

储架发行制度虽然存在诸多好处,但其明显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融资。当市场行情低迷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计划就可能“潜伏”下来等待好的时机。如果行情转好,那么上市公司就可以更高的价格发行股份。因此,对于储架发行制度,监管部门还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融资过度问题。由于可以多次实施,容易给市场造成错觉,上市公司在推出再融资方案时就可能“狮子大开口”。

其二,应推出终止发行制度。目前新股发行制度中推出了中止发行机制,八菱科技的IPO曾经受其所累。为了防范上市公司无节制的“圈钱”,也为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在推出储架发行制度的同时,也要推出再融资的终止发行机制。如果出现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超过其对资金的需求,或者所投项目不能为投资者带来回报等情形时,应该终止其再融资方案。

其三,提高再融资门槛。统计数据显示,刚刚过去的7月,45家上市公司公布的定增预案金额就超过去年全年IPO融资额,呈现上市公司再融资“猛于虎”的本色。上市公司再融资来势凶猛,与现行的再融资门槛太低密切相关。笔者建议,无论是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还是发行可转债等,都必须同时与现金分红、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等挂钩,两者缺一不可,如此才能抑制上市公司的疯狂“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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