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有省级以上资质证书才可以在合肥做房产中介,不进行机构备案的中介公司将被清理出市场……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为期五个月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正式拉开“帷幕”,236家中介机构,要接受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两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洗礼”。
政策:做房产中介,门槛提高
合肥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提高了,昨日,合肥市房产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以前只要市一级的资格证书就可以在合肥从业,现在必须是省或国家级的资格证书。
在“关于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和工作流程的通知”中,记者看到,现在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条件之一,就是有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1名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2名以上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通知要求,合肥四县一市的中介机构均需接受备案管理,在两个月之内,也就是10月份之前,完成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手续。
在租赁管理中,合肥首次增加了市、区、街道联合管理的力度,要求在办理备案、变更备案和续期备案时,应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管理联合监管表》。
约束:对恶意抢占房源信息说“不”
《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分”,要求发现重大或疑难案件,两个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查处。
而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范围是:未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者恶意抢占房源信息的;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等十种违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重点查处的内容是: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超越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纪活动的;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九种违规行为。
8月26日至9月15日前,合肥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