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对养老“双轨制”,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议论颇多,认为这样很不公平,应尽快并轨。该如何客观、全面看待不同群体的养老待遇差?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
比较待遇水平不能简单化
养老“双轨制”,是造成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差距的原因之一,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胡晓义认为,比较待遇水平不能简单化,要作全面、具体的客观分析。
据介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历年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挂钩,有的职工缴费工资低,缴费年限短,退休后养老金也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退休费以退休前基本工资为计发基数,其职业特点决定,这通常是本人职业生涯的最高工资水平。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物价上涨、职工工资水平增长、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次数多但幅度小;机关事业单位目前调整基本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是与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或津补贴同步的,频次低而波动较大。
养老保险最终要“并轨”
胡晓义说,目前,国家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不合理差距问题的解决。一是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对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也一直给予适当照顾,并已形成一定机制。二是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三是加快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进一步提高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胡晓义表示,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这就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如果缺乏深思熟虑而仓促上阵,就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和问题。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将在适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方案成熟后将逐步实施。 综合《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