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殷萍 杨光 费丹乙 记者 马冰璐) 女子一时贪念,将贼手伸向老乡,趁晒衣服之际,顺走银行卡,先后盗取6900元。昨日,庐阳区检察院召开捕前公开审查会议,现场听取了侦查机关、辩护律师、被害人的意见,最终对犯罪嫌疑人种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31岁的山东女子种某与被害人李某是老乡,在一个工地打工,并合租在庐阳区一小区。今年7月7日上午,她去李某的房间晒衣服时看到对方的银行卡,想到李某夫妇不在家,她遂顺走银行卡,并根据对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猜测出密码从而盗取3500元。
两天后,她想起卡里还有钱,于是再次顺走银行卡,又盗取3400元。7月15日,李某向警方报案,7月18日,种某被警方抓获。
在昨日的捕前公开审查会议上,被害人李某表示,种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他和种某是老乡,她的家人也已经赔偿他的损失,所以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不予批捕。
最终,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综合考虑侦查机关、辩护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种某作出不批捕决定。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捕前公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