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11日,本报刊发安徽首例死囚假立功免死调查稿件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日,记者获悉,淮北中院在审理律师傅某等7人伪造证据罪及妨碍作证罪上诉一案后,于日前作出裁定,认定原判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原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据了解,郑某、韩某、高某某、徐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犯妨碍作证罪、傅某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一案,于2013年1月10日由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郑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傅某、徐某某、高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均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提出抗诉,郑某、傅某、徐某某均不服,提出上诉。淮北中院2013年4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淮北中院认为,原判部分事实不清。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此案发回淮北市相山区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