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了300万工程款,许先生讨要了近3年,可对方一直不愿给。昨日,记者获悉,经稻香村司法所调解,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
2007年至2009年,许先生与安徽某公司的何某先后签订了4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缴纳了工程保证金。此后,他依约完成了工程施工,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300万元工程款。
为了这笔工程款,许先生讨要了近3年,但一直毫无结果。无奈之下,他只得求助于稻香村司法所,最终,经调解,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还款协议:何某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分两次返还拖欠的工程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