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市房屋“养老金”有多少?目前,合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上,已经累计额度达54.46亿元。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虽然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解冻”后可以支取,但到现在为止,才有30多个小区(共40多个项目)成功支用。去年一年,该中心只受理维修资金申报、支用项目10个,拨付维修资金125.83万。
两个“三分之二”:一道难越的坎?
合肥已经有54.46亿元房屋“养老金”,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方前进介绍,合肥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兴起,是房屋“养老金”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因为虽然房屋维修资金都是在办理房产证时才交纳,滞后于房产交易,但是因为合肥很多综合体的开发商自用房,即非住宅也开始交纳住房维修资金。
而让很多市民有“错觉”——觉得房屋“养老金”很难拿出来用,是因为在操作层面其使用主体不明确而造成的。
对此,昨日,方前进给出了“解释”。目前,可以申请支取房屋“养老金”的主体,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或者街道社居委,但因为不专业或者存在畏难情绪,很少有小区来申请维修资金的支取,一年仅十几个小区来申请。而根据物权法规定,维修资金是所有业主共有,使用须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即维修资金使用,是“个人交纳,集体使用,大多数人(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才可以,而这两个“三分之二”,却难倒了很多使用主体。
屋面渗漏维修:可以不用大多数人同意
“合肥尚未到房屋‘养老金’的使用时间。”方前进认为,现在交纳房屋“养老金”的小区,大多数都是新建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不需要进行维修。而需要维修的小区,大多数都是以前的老小区,房屋维修资金没有交纳或者交纳不全的。并且,即使新建小区需要维修,入住率未达到50%,同样不具备维修资金的申请资格。
合肥房屋“养老金”支取的水平,尚处在起步阶段,很多来申请支取的小区,都还在完善基础工作阶段,即确定小区到底多少户,有多少共用设施。
但也有些“特例”,方前进说,在已延期续用的《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维修项目是共用屋面渗漏或者是共用墙体渗漏的,维修资金使用,经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维修相关区域公示不少于7天即可,不需要经过大多数人同意。
而关于房屋“养老金”究竟如何使用,近期,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再次进行免费的培训讲座,欢迎广大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成员参加,报名热线0551-6265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