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上午,准备在合肥史河路上一小区租房子的小孙和同伴收拾好行李准备搬家,可没想到,还没搬进去就被请出来了。
原来,小孙从“二房东”手上租了房子,而正当他们准备搬家的时候,一个周女士突然而至,称房子是她的,小孙他们不能住。
而二房东不乐意了,他是从周女士丈夫手上租来的房子,装修投入了一万多元,分成小格间出租,周女士要收回房子,那岂不是二房东的钱打了水漂了?
双方发生矛盾,辖区民警了解情况后得知,这套房子属于集资房,并没有房产证,周女士到单位开具了证明,证明房子属于她父亲,而周女士与丈夫两人正在办理离婚当中,周女士当然不愿意将房子拱手让给丈夫。
而二房东当初租房时,并未详细了解情况,并且与他签订租房合同的还不是周女士丈夫本人,这下只能吃哑巴亏。
目前,警方正在协调此事,并且提醒广大市民,租房一定要慎重,以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