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泾县一农民因涉嫌强奸罪,被泾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毛某(化名,53岁,已婚),其妻儿长期在外打工,本人在家务农。2012年9月~12月,毛某在家中以教写毛笔字为名,先后对前来玩耍的幼女小W、小Y实施强奸。
此案经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将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