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端午假期到来,延安城管跳踩商户头部事件逐渐告一段落之际,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再度引发激烈争议。作者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称“我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而6月12日,刘国峰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信不是我写的,不代表我的意思。”并称身旁有延安市城管局安排的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6月13日 《城市信报》)
仅从刘国峰前后表态的矛盾,我们很难直接认定这封信的真实来由,是发自肺腑的表达,是受到了直接威胁,还是没有直接威胁但为了生存的妥协之声,抑或根本就是代笔?每一种可能都对应着公民对于自身权利的某种看法,也对应着公权部门对权利的态度。无论如何,当刘国峰用矛盾的说法回应舆论时,他的分裂,与其说是在捍卫权利时的无所适从,不如说是城市割断了他的期望,割断了他以最直接、最无所顾忌的姿态捍卫权利的可能。他的身不由己、欲说还休,正是权利无法避免侵害,也无法在侵害后完整捍卫的真实表征。
刘国峰成为暴力执法的牺牲品,如果说真要强调城市形象,那最好的公关,就是让他自由表达,让他说出自己的想法,让他以在场者的身份谈谈这个城市的管理。如果他真能够无所顾忌,以弱势者的身份持续发声,捍卫权利,城市形象自然也会重构;如果他的表态背离了常识,如果他的言说呈现出难以理解的不自洽,他行使权利所遇到的障碍,已经昭然若揭,这时候奢谈城市形象只会适得其反。
最好的城市形象,不是别的,正是权利的完整性,以及遭受侵害后救济机制的顺畅。人们不需要顾及今后生活是否平静,不需要顾及个体维权力量的微弱,不需要顾及以临时工的方式转移责任,总之,权利受侵害了,就奋起抵抗,环境不需要你考虑太多,为自己权利代言的成本很低,这才是理想状态下的城市形象。
事情发展至今,刘国峰案应当做城管执法病灶的标本,而这封突兀的道歉信,也当成为审视权利生态的标本。当权利遭到恶劣伤害,公民却撇开偏见为城市形象致歉,不管他背后有着实在的威胁,还是为了生存的一种妥协,这背后都隐喻着一种不自由的权利表达和诉求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