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继新刑诉法实施以来,2013年6月5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首次启动证人出庭作证。6月5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王曙光扒窃一案时,让该案目击证人陈军(化名)出庭作证,直接指认实施犯罪的被告人。
据悉,王曙光曾因盗窃多次被劳教和判刑,2012年5月25日才刑满释放。2012年11月4日夜,其在芜湖火车站售票厅从正在购票的女旅客史某挎包内盗窃人民币2100元。当年11月27日将王曙光抓获。王曙光归案后翻供,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其依然如此。
庭审中,一直拒不认罪、一脸无辜的王曙光,看到目击自己实施盗窃过程的证人出庭作证后才承认盗窃事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曙光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