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虚增近3000万注册资本开始,2009年到2011年间,这对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夫妻伙同5名被告,先后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从多家银行骗取贷款2000余万元、向社会集资共3亿余元,除了已还掉2.4亿元,目前还涉嫌非法集资诈骗6777万余元。
5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检察院获悉,检方以虚增注册资本、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5项罪名,对7名被告提起公诉。
三家公司,注册资本大多“虚的”
记者从检方获悉,7名被告人的职业悬殊较大,有科技公司老总,也有80后无业人员;学历方面,更几乎涵盖了小学至大学所有阶段。
第一被告人刘某,女,寿县人,38岁,冒名“刘信礼”,初中文化程度,合肥枭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枭龙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刘某的丈夫,第二被告人吴某,江苏人,46岁,冒名“吴军”,初中文化程度,枭龙公司实际控制人。
从2009年5月,枭龙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刘信礼开始,刘、吴夫妻俩开始疯狂“行骗”。他们将枭龙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40万非法虚增至1218万元,并给帮助人被告李某5万元、被告姜某3万元好处费。
随后,刘某又找到被告李某,帮助另外两家公司虚增注册资本2000余万元,每次李某帮助刘某虚增注册资本后,刘某都会给予李某3万至7万不等好处费。
骗2000万银行贷款,4家公司被“拖下水”
检方指控,被告人刘、吴二人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从多家银行骗取贷款,刘某指使被告人赵某等制作虚假财务报表等手段骗取贷款。据统计,从2010年9月开始,先后有4家银行,4家担保公司被骗。共骗贷款2000余万元。
此外,经依法查明,2009年至2011年9月份,被告人刘、吴二人以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要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30人和安徽永保财务公司等单位非法集资3亿余元,已还掉2.4亿元,目前仍有6777余万元未还。除此之外,被告人赵某、周某在刘、吴二人的指挥安排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至案发时,赵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1277万余元,周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1.7亿余元。
7被告涉嫌5项罪名被起诉
检方认为,被告人刘某、吴某、李某、张某、姜某采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应当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吴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2000余万元,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2000万元,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6777余万元,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赵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1200万余元,周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1.7亿余元,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