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每月至少可领600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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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2012年儿童发展状况报告》
孤儿每月至少可领600元福利

郑新华 麻丽敏 记者 曾梅 董艳芬
 

星报讯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昨天,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我省《2012年儿童发展状况报告》已发布,在享受现金福利之外,我省儿童还将有法律保障,比如目前已有1.4万所学校配备专职法制副校长;并将在今年投资1亿元左右,将县级救助机构列入民生工程。

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012年我省针对儿童的福利工作补助标准全面提高。其中,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截至目前,全省符合条件的孤儿已经全部领取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

资金补助的同时,政府更注重对儿童法律保障的力度。

去年,我省14183所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开展“依法治校”活动的学校达18668所。目前,全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361个,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为7087名。其中,案件受援人为3414名,咨询类受援人为3673名。此外,我省还建立了2万多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和活动室。

今年,省政府将县级救助机构建设列入民生工程,将投资1亿元左右,在全省新建县级救助机构56个,建设床位1680张,以更好地维护流浪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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