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被办证人隐瞒真相骗取房产证从而造成他人百万元损失后,房产局仅对此表示“遗憾”。错误已经发生,那有何补救措施?面对这一问题,房产局方面称:“房产局主动撤销房产证或是采取其他措施是不可能的,要是真没有办法,可以告我们。”这是近日发生在霍山县房产局的一幕。
房主:回家发现自家房子被卖了
5月7日,在合肥上班的程女士回到霍山县,找朋友准备规划一下其位于该县衡山南路46号二楼的一套146平米住房的布局。
到了门口,程女士手中的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家门。
不仅是楼上住房打不开门,到了楼下,两间门面的钥匙也同样打不开门。
程女士联系上租一楼门面的商户,对方称,他们被人赶出来了,“房子被人卖了,谁卖的不清楚,人家出示了房产证,证明对房子的所有权。”
“这个房子一直都没有房产证,怎么会这样?我赶紧到霍山县房产局了解情况。”程女士告诉记者。
一查,程女士的房子已被卖给了一个叫黄某某的,“房产局还为他们办理了房产证”。
调查:前夫把房子直接过户他人
“我们调取了相关资料后才发现,房子是被我前夫卖掉的。”程女士拿出一份由霍山县法院2010年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指着上面的内容念给记者听,“法院调解书里载明了这套房子和楼下的两间门面属于我和儿子的。”
对于程女士的说法,霍山县房地产交易所胡姓女负责人表示:“通过调阅档案,我们发现此处房产的房产证是在2012年才办下来的,办下来后,程女士的前夫杨某某把房子直接过户给了黄某某。”
记者在程女士出示的一份“房产买卖合同”上看到,2012年5月22日,程女士的前夫杨某某将程女士与其儿子的两间门面房和一套住房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黄某某。
房产局: 不可能主动撤销房产证
“因为对方在房产买卖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证件等没有造假的行为,我们所有程序都是合法的,因此,当时我们办这个房产证是没有过错的。”霍山县房产局办公室主任田宏向记者表示。“现在我们知道了,是对方隐瞒了真相骗取了房产证,这个房产证发错了。”
既然知道房产证是被骗取的,那么房产局将会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田宏表示:“这个事情我们会向领导汇报的,但基本上没有什么办法,是错了,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承担。房产局主动撤销房产证或是采取其他措施是不可能的,要是真没有办法,可以告我们。”
而六安市房产局产权科张科长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程女士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然后拿着法院的裁定文书到房产局提出异议。查清情况后,如果属实,房产局应当撤销被非法骗取的房产证。程女士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两种途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