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五下午表示,条件成熟时将尽快推出优先股,但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在5月中旬,证监会就召集相关监管机构、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等探讨优先股试点相关问题。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霍达表示,金融“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试点优先股事宜,优先股的推进流程初步设想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国务院出台相关解释文件,其次是各部委出台相关规定,最后是交易所出台相关细则。
另外,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表示,5月初已开始的第二轮自查工作已接近收尾,相关工作将于近期上报。目前已有200家公司提交终止申请。
此外,目前尚有107家公司既未提交自查报告,也未提交中止申请,该类公司需于5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6月初将于这107家公司中开展新一轮抽查,抽取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