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王女士(化名)在宾馆浴室洗澡时,遭遇钢化玻璃“爆炸”导致脚踝受伤。事后,她起诉至法院索赔5000余元。近日,经蜀山区法院调解,宾馆赔偿其1600元,并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押金。
今年3月16日,王女士的公婆入住某宾馆,次日凌晨,作为访客,她在宾馆房间浴室洗澡。刚洗好澡,浴室里整体浴房的钢化玻璃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她脚踝受伤。4月份,她起诉至法院索赔5000余元。 对此,宾馆方面辩称,房间因浴室的整体浴房损坏无法正常营业,访客王女士应承担相关责任。
法官审查此案后认为,王女士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钢化玻璃有质量问题,不排除操作不当导致“爆炸”。最终,经法院调解,宾馆赔偿王女士1600元。
星报提醒:出门在外,尤其是入住宾馆,相关安全知识还是要注意,免得自己受伤,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