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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逞强,无证驾车“八连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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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逞强,无证驾车“八连撞”
巢湖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张敬元 记者 张发平
 

星报讯 明知自己没有取得驾驶证,80后男子小明(化名)却酒后逞能,驾驶一辆轿车在巢湖闹市区穿梭,结果发生8起碰撞事故,致使2人当场昏迷。昨日,记者从巢湖法院获悉,日前,一审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小明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80后逞强借车玩驾驶

据介绍,小明1988年8月26日出生,巢湖市中垾镇人。

2012年11月6日晚上,小明前往巢湖市江南风情街某饭店,喝过酒后,将饭局上一位企业老总的车子借来,驶向市区。

小明驾车行驶至东风路时,与对面一辆轿车发生刮擦。然而,他并没有下车,继续驾车沿东风路逃逸。

在巢湖市第七中学附近,小明驾车先碰撞被害人张某骑乘的人力三轮车,后又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皖A13×××号出租车发生碰撞。此时,被告人小明仍未停车,继续逃逸。当他驾车驶入东塘路时,先后与被害人李某所骑的电动车、皖Q80×××号出租车发生碰擦,小明仍继续行驶。在通过东塘路与团结路交口时又将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撞毁,致使所驾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

“八连撞”致2人当场昏迷

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无法看见前方路况的情况下,小明继续驾驶车辆向东塘路方向逃逸,直至撞到皖ANZ×××号轿车,致使皖ANZ×××号轿车被撞后又与皖Q15×××号轿车、皖Q61×××号轿车发生碰撞。

至此,小明一路先后上演了“八连撞”,事故中造成2人当场昏迷,其中一人重伤。

警方事后查明:小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5.4mg/100ml,属醉酒驾车。同时,小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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