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在省城合作化路与休宁路交口一处加油站,有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加油不给钱就走了,是加“霸王油”。
辖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工作人员称,他们报警前5分钟,有一辆车来加油,但是不给钱就跑了,车上坐着一男一女。
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车牌号,民警联系上车主,车主称,当时加了286元的汽油,但是加油站不能刷卡,他身上也没带现金,双方才发生了矛盾,没钱给,只能选择开走。 民警称,双方都有责任,事后协商解决了此事,车主也答应送回汽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