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时50分,在哈尔滨南岗区学府路与学府四道街交叉口处,一位老人抱个3岁大的孩子横穿马路。“这位女士,你抱着孩子闯红灯多危险。”听到记者的话,老人说:“我天天这么过马路,也没见出事,我抱着孩子,哪个车也不敢撞我。”(5月20日《黑龙江晨报》)
中国人信奉“船多不堵河,车多不误路”。大街上只要人多,同心协力就没有什么路不能走的。因此,“中国式过马路”是我们的特色,更是我们的传统。这个抱着孩子闯红灯的老人,实际上就是为了这种违法的行径更有理,甚至更天经地义。而在这个过马路的现场,老人对交通法规表现出来的“不屑一顾”更能说明问题。“我都走了几十年了,怕啥”?可见,这种闯红灯的行为不仅没人管,更没有人敢管。
从以往的“中国式过马路”变成了现在的“抱着孩子闯红灯”,这无疑又是一次“升级”。但从中更能看出一些人的心虚和不自信。现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正在“风头上”,再像过去那样“随大流”显然不行了,而对中老年人来说抱起了孩子也就等于增大自己的危险系数,同时在道德上争取同情,变无理为有理,甚至变违法为合法了。
我们城市里的很多法规执行不下去,甚至徒有虚名,就是因为在执行过程中,一遇到问题就半途而废,甚至不了了之了。这种“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成为现在社会的顽症,毛病就是出在这里。假如遇到这种抱孩子闯红灯的现象姑息一下,孕妇闯红灯再原谅一下,那么这次的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活动极有可能功亏一篑。因此,对这样的违法“对策”不仅不能姑息迁就和原谅,更应该从严从重处罚。这不仅是维护交通法规的需要,更是在保护他们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