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已经出台了《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配置标准全面规范了省直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实物量、价格上限、使用年限等内容,所有单位从严控制配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和高档家具。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继续使用。
同时,我省也下发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所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规范自用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登记、领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