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滨江路南侧有一道防洪江堤,去年3、4月份刚进行了绿化,可近日有市民发现,长势良好的背水坡绿化带,被铲得只剩下黄土。对此,相关部门解释:这里前后实施有两项工程,两个规划有重复部分,为了完成后一个计划,只得把之前的绿化推掉,更换成“档次更高”的绿化植物。(5月13日人民网)
实践一再证明,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拆了又建的城市规划不仅浪费了大量社会财富,也直接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规划是城市科学发展之魂。规划必须坚持科学为先、群众满意的原则,具有前瞻性、预见性,一张蓝图绘到底,不能朝令夕改。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上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制订出最合理的规划。
同时,要逐步改变规划部门一家独大的现状,对于因规划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资源浪费不能简单的以“交学费”或“没有经验”为由加以掩饰,更不能让公共财政为之“买单”,必须让相关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比如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问责措施。试想,如果因乱规划造成的损失须由规划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掏腰包的话,那还会出现拆了又建的绿化工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