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始,合肥市辖区公务员等三类人员将陆续领到一份《干部房地产主要信息公示个人填报表》。按规定,他们要把自己的房产情况登记在册,登记过的房产情况将在其所在的单位内“晒”出来。(本报今日 07版)
近年以来,“房姐”、“房爷”等大量违规囤房的丑闻频频遭到曝光,其中有不少牵涉到官员腐败。如去年的郑州“房妹”事件,经纪检部门调查发现,原来其父在任时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违规开发和非法侵占等手段,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更有观点认为,不少官员利用购入房产洗钱,房产腐败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引进监督机制,预防和铲除房产腐败,或许正是合肥这次启动“清房行动”的题中之义。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其实早在年前,合肥市就对干部的住房情况进行了登记备案,这次要求包括公务员在内的三类人员统一填表,是要在所在单位内部“晒”出来。在单位内部“晒”房产,当然也是一种公开,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不过开诚布公地说,这种公开和监督的范围太窄,属于自己人监督自己人,效果显然极其有限。
房产情况在内部公示,本质上是一种自查自纠。别说下级不会轻易怀疑上级,就算同级之间、上级对下属,都很难做到铁面无私。因而内部公示的结果,很可能是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他也好。更不能排除在极端情况下,一些人会趁机对素有嫌隙的同事进行打击报复。 公职人员“晒”房产,最好的做法是动真格,从“内”到“外”,从内部监督走向社会监督,相信群众,依靠媒体。只有这样,才不用担心一些问题官员虚报信息,也不用担心出现官官相卫、相互包庇的现象,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媒体的追踪是凌厉的,定会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