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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代管“赔偿金” 侄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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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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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代管“赔偿金” 侄起诉要求返还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父亲做工触电死亡,亲叔叔代收了父亲的22万元“死亡赔偿金”,可这个叔叔竟然趁着两个年幼的侄子不懂事,私自给自己购买了18万元的保险。如今侄儿长大了,索要不成便起诉要求叔叔返还。

据悉,2008年7月,原庐江县石头镇农民李某在浙江省象山县某厂做工不幸触电死亡,该厂付给李某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款共22万元整。因李某已于2004年离婚,两个儿子尚年幼,赔偿款便由李某弟弟李二及弟媳张某领取,除去丧葬费等开支,余款18万元,由张某保管并由其向两个侄子出具欠条。随后李二便将该18万元赔偿款以自己的名义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五年期保险。李某长子小李成年后,遂要求李二将18万元赔偿款悉数返还自己。但李二却以保单未到期为由拒绝返还。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小李无奈之下将李二告上法庭。

李二夫妻得知亲侄子竟“恩将仇报”把自己告上法庭,恼羞成怒,双方矛盾剧增。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二于2013年6月20日18万元保单保险期届满时立即“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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