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2年,我们向122座垃圾焚烧厂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请公开污染物监测数据,其中80家多以‘不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重点监控企业,无监测数据’等理由不予提供或不予回复。”昨日,芜湖生态中心等三家民间环保组织发布《122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信息申请公开报告》。
芜湖生态中心项目负责人岳彩绚告诉记者,剩余42家所公开的污染数据也是“残缺不全”,或避重就轻,环保局提供的垃圾焚烧厂监测数据多集中于烟尘等污染物,对于重点污染物二恶英、飞灰等监测数据极少提供。
据环保人士介绍,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环境污染信息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应完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