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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医师可到三个医疗机构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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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医师可到三个医疗机构上班
合肥市出台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合肥市卫生局昨日下午公布《合肥市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新规,一位医师最多可以注册三个执业地点,已注册的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

据介绍,符合规定条件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可以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2~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但这些医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执业满2年。

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已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的执业医师不纳入试点范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亦不参与医师多点执业。

根据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地域范围限定在医师第一执业地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也要与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一致。

此外,多点执业起止时间不超过2年,逾期继续多点执业的,应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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