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坚守:一个渐冻人的微博世界
省属高校收费将按学分收钱
马鞍山安委会:监管不到位
本周六 安全用药大讲堂六安开讲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省属高校收费将按学分收钱
收费标准不会提高,学生毕业按学分结算
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省属高校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要求学校按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

省教育厅昨天公开征求对《安徽省属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依照意见,高校的学分制收费一般由专业学费(专业学籍注册费,下同)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虽然各校的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但是一个总的原则是,学生正常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不增加学生正常的经济负担。

学分制要求学校按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可按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第二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年实际所修的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收取,以后学年以此类推。学生毕业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校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全年的专业学费,差额多退少补。学生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按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算向学生退还专业学费,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退还其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按月计退,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学分收费按实际学分学习情况退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