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古建筑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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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古建筑的“定心丸”

钱夙伟
 

记者4月16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积极贯彻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在去年底专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动有关市县对徽派建筑实施普查建档,防止损毁流失。今年年底前,黄山、宣城等地的徽派古建筑都将拥有特制的“身份证”。(今日本报 03版)

这无疑是成龙“捐赠古建筑”风波中值得关注的新闻。如果当年古建筑都有“身份证”,而持有“身份证”的古建筑,按照规定严禁迁往省外,成龙也不可能买来这10栋包括厅堂、戏台、凉亭,被称为“中国建筑的精髓”的徽派木建筑,而现在也不可能有流失到国外之虞。

应该说,现在一些文物部门对到底还有多少古建筑,心中并无数,而许多的古建筑,虽然“古”,却因为没有一个“古”的“身份”,而处于朝不保夕之中。比如动辄在城市改造中被拆毁,比如古建筑及其构件、附属文物的走私、盗窃和违法买卖。一些还没有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其保护显然处于失控的状态。

给古建筑颁发“身份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既要颁发“身份证”,就要“全面调查徽派古建筑的分布、数量、保存现状等情况,并按照要求建立文字、图片、录像等历史遗存档案。”这样的工作,其实本来就是文物保护单位的职责,也是古建筑保护必不可少的第一步;但没有颁发“身份证”的倒逼,于文物保护的现状,显然是难以做到的。

而只有确定了古建筑的身份,才谈得到后续的保护,比如,“在综合评判徽派古建筑价值的基础上,开展测绘工作,实施挂牌保护,明确保护等级、要求及责任;按照‘原方法、工艺、材料、形式’的要求,以就地保护为主,有计划分期分批地修缮、保养。”诸如此类的具体保护措施,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

“身份证”无疑让每座古建筑吃了“定心丸”。当然,给古建筑特制“身份证”,并不表明古建筑就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连“身份证”都没有,古建筑的保护,就肯定无从谈起。古建筑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历经风雨沧桑,保护本来就不易,实际上,如成龙收藏的老房子,因为与本土历史因缘文化脉络的割裂,价值的流失已不可避免。也因此,把保护做在前面,“不要等失去了才痛心、后悔”,给古建筑发“身份证”,实在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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