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京报》报道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副司长刘宇昕,因犯受贿罪,于近日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刘宇昕任职期间,受贿200多万元。
刘宇昕升任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是在7年前,当时他刚过50岁,而住建部当时也未成立,建筑市场管理司是原建设部下属部门。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直接插手或者给相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利益相关企业办理资质、承揽项目等提供帮助,进而收取房子、股份、名车、美元、名表等,这是刘宇昕常用的敛财手法。他曾假借儿子要出国向某公司索要40万。事后,根据警方调查时刘宇昕妻子的证言,这40万压根没有用于儿子上学。
2008年,刘宇昕曾用打招呼的方法,帮助北京一家公司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的项目,他为此受贿一辆20多万元的丰田轿车。
最终,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刘宇昕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