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合肥物价局举行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听证会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听证会定于4月25日举行。并同步公布听证方案: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合并收取,每户每月3元。
收费方式:上门收取改为水费代缴
目前合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专人上门收取,但是收费率低、成本高。为保障城市垃圾处理的正常运行,合肥物价局将对其收费方式进行改革,并举行听证会,听证方案为:
合肥市居民(包含暂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合肥市供水企业负责代收。自来水表出户的按户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3元/户/月,其中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小于1吨不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水表未出户的集体户住户按0.3元/吨收取;城市低保户免征垃圾处理费,由供水公司先征后返,每户每年返还36元,资金转民政部门按季度返还。
3元标准:根据人口普查均户数字测算
每月每户3元的标准从何而来?昨日下午,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随即进行了采访。
据合肥物价局行费处负责人龚仁斌介绍:“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3元/户/月的收费标准是按每户3人测算的。”原收费标准依据的是《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每人每月1元。改革征收方式后,水表出户的每户每月3元,是依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安徽)》(2011年5月发布)中的数据,我省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09人测算出来的,总体来看,按户征收比原按人征收每户少征0.09人的垃圾处理费,全市垃圾处理总收费标准比原标准低,不增加居民的负担。
延伸阅读
1、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听证会,定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科技交流中心(地址:合肥市东至路5号)3楼第四会议室召开。
2、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肥物价局专门设置电子邮箱:hfwjjsfc@163.com,向社会广泛征集公众对《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