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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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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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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记者 张华玮
 

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安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大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省银监局近期刚刚成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并指导省银行业协会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构。

据了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是购买或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省银监局要求在省级分行或地方法人银行总部设立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在各网点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号码,并公示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置流程,并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银监会消保局局长刘元在会上表示:“大量的专业术语、晦涩难懂的表述,使得消费者很难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做出充分有效的判断,再加上金融推销手段越来越专业化,使得金融消费领域相对于普通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情况更为严重,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消费者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我们要做的,就是想尽办法,杜绝这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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