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上,香港演员成龙连发四条微博,表示正在考虑把他20年前收藏的十间古建筑中的四间捐赠给一所新加坡大学做教学之用。并且表示,“几乎有冲动想把其余那六间也捐给他们”。(4月7日中国广播网)
在成龙自编自导自演的最新影片《十二生肖》中,他化身为一位文物侠盗,历尽艰险促成了国宝的顺利回归祖国。在这个当口,传出成龙准备将自己收藏的古建筑捐赠给国外大学的消息,让网友感到很唐突。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发问这些古建筑购自何处何人?为什么能随意拆散?这些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房子是不是文物?成龙能不能以私人名义把它们赠送给其他国家?
我们也不禁要发问,成龙捐赠,是不是暗示了国内对于文物保护不力?有资料显示,在北京众多的名人中,保护情况最好的是宋庆龄故居、郭沫若故居和鲁迅故居。而詹天佑故居、曹雪芹故居则惨遭拆除。在成都的杜甫草堂保护得非常好,不仅保留了原貌,而且将周围区域辟为公园,并设立博物馆,专门展示故居主人的情况。但近代人士巴金的故居则被拆除。由此可见,人们对于鼎盛时期的文化是很尊重并注意保护的,我们在保护方面所缺乏的是宣传和引导,是制度保障。
按照有关文物专家的说法,古建筑不同于一般的文物,对放置环境、保护条件都有特殊的要求。新加坡常年炎热潮湿,实际上并不利于古建筑的保存和保护。更何况,很多古建筑是和周围的地理条件,文化环境密不可分的,离开了本地,也就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价值。这一点,希望成龙明白,从利于古建筑保护的角度出发而谨慎做出捐赠决定。
当然,成龙的“失望”也不是没有理由的,面对愈演愈烈的拆迁狂潮,的确有一些人创造式地发明了“拆迁式保护”这类词汇。但是我们不能对文物保护工作一撸到底,我们是需要激愤,但我们更需要文物保护立法。文物保护立法会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和监督民众行为的作用。与此同时,当民众有了一定的文物保护意识以后,就会对立法有一定的期望或坚守,立法应当对其进行疏导,以取得更好的文物保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