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丁雷 茆璐 记者 马冰璐) 约朋友喝酒,不料回家途中出了车祸,被朋友妻子告上法庭。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决被告承担50%以上责任。
去年9月,李强(化名)下班刚到家,同事王辉和张力(均为化名)打来电话,喊他出去“喝两杯”。碍于同事之间的情面,他随即骑车赴约。喝完两瓶白酒后,三人仍未尽兴,随即到某夜总会蹦迪,并喝了三瓶洋酒。
之后,王辉和张力将喝醉的李强送到他的摩托车停放处便离开。岂料,在回家途中,醉酒的李强骑车发生交通意外当场死亡。李强的妻子认为,王辉和张力极力劝酒导致李强大醉,且明知他大醉却不尽相关护送义务,而是任凭他自己骑车回家导致其死亡,两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过程中未能自控且醉酒状态下仍骑车最终导致严重后果,应承担直接责任。王辉和张力则应对李强的死亡承担50%以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