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部主管辞职外出讨债
醉驾电动车也会获刑?
合六路开始“整容”,明年6月有望完工
排查全省在建房屋建筑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醉驾电动车也会获刑?

朱庆宏 奚邦金 记者 小雨 青松
 

星报讯  日前,芜湖县交管大队接到“110”指令:世纪大道世纪华庭路段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擦碰事故。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客车驾驶员陈某提出给电动车驾驶员杨某赔偿200元,而电动车驾驶员杨某不同意。

在他们协商时,民警发现杨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测试,杨某属于醉酒驾驶。杨某拿到血液报告单时大呼冤枉,“我骑的是电动车,电动车不是机动车!”

民警解释说,杨某所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车,根据规定,超标电动车不但属于机动车,而且驾驶员必须持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等待杨某的将是6个月以下拘役。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