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资格的A股超级短线客遇到差异化红利税的新问题。广州张先生投资的股票最近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0000元的股息红利税。很多市场参与者都对这一“新鲜事”感到惊讶。在网络微博上,股民们对送股也征税情绪比较负面。一位股民说:送股怎么也会征税呢?送股之后的股价也会相应降低,投资者并没有从送股行为中得到实际的收益!真是坑爹啊!
新政
2012年11月16日中国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而今后,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影响
南京证券季永峰表示,新政对于短线投资者影响可谓重大。然而确实也会发生一些令人意外的效果。几天交易时间的不同,很可能导致较大的利息税损失,这使得投资者将在衡量自己操作理念的同时,也要仔细评估下多拿几天这只个股是否足以弥补利息税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