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广州天河区两位城管辅助执法队员对正在占道摆卖菠萝的40多岁男小贩进行劝导,本已答应离开的小贩突然挥刀砍向城管。砍中7刀的苏家权应声倒地,其中5刀伤在头部。现场的城管称,事发时周围群众无人帮忙,他心里很难受。(3月18日人民网)
在广州天河区发生的这起小贩砍伤城管事件中,城管采取的执法方式,是对小贩进行劝导,而且小贩也开始接受劝导,答应离开。直到这时,城管的做法都很正常,没有出现诸如前段时间“掐脖”、“围殴”的越界行为,可小贩突然挥刀砍向小贩,而且是连砍7刀,这是不容置疑的故意伤害行为。
据现场城管证实,事发时周围群众无一人帮忙。幸而目前那名城管只是受了重伤,如果他因公殉职,当时在场的那些围观者,试问你们良心何安?
在场的人之所以袖手旁观,并不是他们缺少正义感,而正因为城管这个存在争议的身份标签,让他们做了错误的选择。在很多人看来,城管面前小贩是弱势群体,这种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弱化了他们的正义感。
面对现实社会中种种恃强凌弱的现象,我们一直呼吁公民要有基本的正义感,但如果这种正义感是选择性的,仅仅因为受害者的职业因素,就做区别对待,那么,这样的正义感是毫无正义可言的。反而彰显了旁观者内心的麻木,和整个社会道德力量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