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南淝河、十五里河、二十埠河……在合肥一些主要河流及其重要支流,都将有“河长”负责;如果在他管辖的河流出现污染,就会启动问责;整改不力的“河长”可能被约谈、通报。这是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河长制”实施情况汇报会上获得的消息。
这些“河长”要盯着哪些河?合肥主要河流及其重要支流都是他们的监管范围,总共有16条河流和3个水源保护区。
“河长”都要做些啥?他们要安排人员每天巡查辖区河道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合肥市环保局通报的河道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排查,限期制定整改方案,1个月内整改到位。
除了有“河长”,合肥还会有“段长”,因为合肥市建议,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河长制”建立辖区河道“段长制”。
如果“河长”干不好怎么办?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河长”,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今后河长制就是责任追究制度!”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昨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建议将每个月通报断面监测数据改为每周通报,让数字说话,“‘河长’管辖的河流出现污染问题,立即启动问责程序。”
吴存荣不仅提出了要求,也对广大合肥市民发出了邀请函:“对于偷排污水或者没发现的污染进行举报的市民,将来我们可能搞有奖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