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征税20%,这或许仅仅是今年楼市严厉调控的开端,媒体获悉,深圳国土部门近日已出台“限涨令”,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据新浪乐居)
国家宏观调控手段无非有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具体到经济领域,通常采取经济手段调控更为相宜。近年来,上调利率、限购、限贷、征税等政策轮番出台,我国政府为调控房价,可谓已使出浑身解数,但有形的手也只是遏制了房价的过快增长,目前还难言房价已回归合理轨道。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一线城市房价现大幅增长,深圳最高达2.2%。这成为深圳出台限涨令的直接原因之一。但诚如上述,行政强势干预房价,既不符合市场规律,也未必能起到预期效果。在一定时期内,不但会伤及开发商和地方经济,如果开发商乘势捂盘观望,也将对刚需购房者产生消极影响。
楼市牵一发而动全身,房价调控又势在必行,因此,在制定任何相关政策时,必须做好全盘考虑。如果只是为了“面子”上好看,随意动用行政手段对市场横加干涉,甚至直接挥刀限价,到时候失去的不仅是正常的市场秩序,还有全国调控一盘棋的“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