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铁艺制品厂效益不理想,老板程军(化名)在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下,经营两年多,所雇佣的工人也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然而工厂内一次“失误”操作,致使一名50岁员工郑书好(化名)腿部被烧红的钢筋贯穿,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记者从长丰县法院了解到,程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郑书好的妻子及两个孩子各项费用759158.92元等。
凌晨,烧红钢筋贯穿腿部
2012年6月19日凌晨,受害人郑书好和工友在老板程军的指挥下,赶制一批铁艺模具。谁知郑书好在操作过程中,被一根烧红的钢筋贯穿腿部,血流不止,最终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职能部门随即介入调查。据悉,该铁艺制品厂于2010年5月,由程军和其前妻朱田芳(化名)在长丰县双墩镇境内开办,所生产的产品名称为“步步紧”铁艺制品,但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未办理工商登记,雇佣的工人也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受害家属拒火化遗体
郑书好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372800元。双方在医疗费用的承担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开始支付给受害家人42000元,其后便停止了支付。
郑书好逝世后,其家人难抑愤怒,一方面要求司法机关追究程军和朱田芳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将受害人遗体停放殡仪馆内,称在所有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前,不考虑遗体的火化问题。
老板赔偿75万余元
2012年12月19日,程军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起诉至长丰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31日,法院对双方的民事部分先行作出判决,判决程军赔偿各项费用75万余元。
3月8日,长丰县法院根据程军的犯罪情节、性质、认罪态度和所在社区的评估意见等,判处程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