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朴惠善:
多给高校办学自主权
朴惠善是延边大学的一名老师,今年带来的提案也和教育有关。“管理层面上,少一些行政干扰,多给我们一些办学自主权。”
“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和高校在高校运行过程中各自的权限,但实际上政府仍然扮演着高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的角色,仍然直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具体管理高校的日常办学活动。”
另外,高校教师职称评定需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的严格限定,限制了高校人才的自由流动和学术血液的更新,妨碍了高校和人才的双向择配和互强共赢,不利于高校与学者的进步与发展。
朴惠善建议,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对高校的管理职能应主要体现在对高校的宏观指导,方向、规划的把握和质量、标准检查方面;而在职称评审、人员招聘、机构设置、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则应逐步下放权力,让高校享有更多办学自主权。